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于2022年6月24日发布了《有关限制内地投资者参与沪深股通交易的规则修订》,并于 2022年 7 月 25 日(生效日)生效。该规则修订中列明:于 生效日起,内地投资者将不能再申请开通北向交易权限 (CHN BCAN)。而于2022年 7 月 25 日之前,对于已开通北向交易权限之客户可于过渡期内(2022 年 7 月 25 日至 2023 年 7 月 23 日)继续通过沪深股通买卖中华通证券。过渡期结束后(2023 年 7 月 24 日起),所有内地投资者的北向交易权限将被注销,且不得通过沪深股通主动买入中华通证券(包括参与配股),但因公司行为(如分配股票股利)等被动取得中华通证券的情形除外。
内地投资者持有的中华通证券可通过附加联交所规定的指定预设值继续卖出,具体安排香港交易所将稍后公布。
内地投资者包括:(a)持有中国内地身份证明文件的个人,(b)联名 账户持有人(如联名 账户持有人中有任何一方属(a)条规定的内地投资者),及(c)中国内地注册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