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邀請人每成功邀請1位受邀好友經個人專屬邀請連結開戶,受邀好友於活動期內首次入金金額≥1萬港元(或等值貨幣),且在資金到賬日(以系統時間為準)起計維持淨入金≥1萬港元(或等值貨幣)至少1個工作日,邀請人可獲得2張HK$100股票返現券。在受邀好友成功完成開戶及首入金任務後,該獎賞將在5個工作日內以卡券形式自動發放至合資格邀請人的卡券包。此部分邀友數量不設上限。
(2) 若同一位受邀好友在完成上述(1)開戶首入金任務的當月,達成累計淨入金(累計入金金額−累計出金金額,以入金到賬以及成功出金的時間為準)≥8萬等值港元(包含首入金金額),邀請人可獲得(1)所涉的2張HK$100股票返現券及額外的4張HK$100股票返現券。額外的4張HK$100股票返現券將在活動期結束後的30個工作日內,以卡券形式自動派發至合資格邀請人的卡券包。連同上述(1)所發放的2張股票返現券,就該位受邀好友,邀請人合共可獲得6張HK$100股票返現券。此部分邀友數量不設上限。
(3) 活動期內,若邀請人成功邀請2位或以上受邀好友達成上述(2)開戶當月累計淨入金≥8萬港元的條件,邀請人可額外獲發1張HK$300現金券。HK$300現金券將在活動期結束後的30個工作日內,以卡券形式自動派發至合資格邀請人的卡券包,邀請人需前往APP「我的-我的卡券」領取,並在有效期內自行點擊「去兌換」,現金將直接發放至客戶的港元資產賬戶。每位邀請人於本活動期內限獲發HK$300現金券一次。
2. 受邀好友
(1) 2張HK$100股票返現券(均處於未激活狀態),將於受邀好友經邀請人的個人專屬邀請連結成功驗證,並成功完成開戶及首入金≥1萬港元(或其它等值貨幣),且在資金到賬日起計維持淨入金≥1萬港元(或其它等值貨幣)至少1個工作日後,以卡券形式發放至受邀人的卡券包,受邀人需自行前往APP「我的-我的卡券」查看。受邀好友於成功完成開戶及首入金≥1萬港元(或其它等值貨幣)的次月起,連續2個自然月維持每月日均淨資產≥1萬港元(或其他等值貨幣),上述2張HK$100股票返現券將於維持資產任務次月的首7個工作日內將被激活。
(2)受邀好友可同時參與「漲樂全球通新客賞」活動,條款及細則以該活動頁面為準。
*「每月日均淨資產」計算公式為,每個月首日起開始計算至當月最後一日的每日總資產淨值的總和÷當月自然天數,其中總資產淨值包含現金/股票/基金/債券/期權/期貨等,不包含孖展(融資金額)。維持資產期間,客戶可自由出入金及進行交易。
3. 其他說明
(1)所有獎賞將以卡券形式自動發放至「漲樂全球通」APP「我的-我的卡券」中,非自動激活獎賞須客戶自行領取或兌換。現金券及股票返現券受各自其使用條款約束。本活動所發放的股票返現券的使用有效期均為180個自然日,現金券的兌換有效期為30個自然日,必須在有效期內使用或點擊兌換,逾期未使用及兌換的獎賞將視為失效並不予以補發。有關卡券使用詳情,請於卡券中心參閱其詳細的使用規則。華泰金控在法律允許範圍享有對現金券及股票返現券相關規則的最終解釋權。
(2)本活動所涉指定任務的完成時間點,均以漲樂全球通系統記錄到的時間為準。獎賞發放受每天入賬後的清算時間影響,可能會出現延遲。
(3)漲樂全球通入金結算為每個交易日下午16:00(香港時間),請提前準備入金。本活動內貨幣的換算率以漲樂全球通維護的匯率資訊或指定匯率為準。客戶入金金額及時間以漲樂全球通系統記錄到的實際到賬信息為準。
(4)邀請人的邀請記錄及所獲獎賞,可在APP活動中心-「邀好友拎獎勵」-「我的邀請戰績」中查看;華泰金控將對活動參與人的行為進行監察並對活動參與人是否違反平台或活動規則(見五、特別說明)作出判斷,華泰金控有權暫停或終止對違反平台或活動規則的邀請人進行獎賞發放,且保留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本活動及修訂任何相關條款及細則之權利,並毋須事先作出通知。華泰金控對本活動及有關獎賞之所有事宜均有最終決定權,並對所有人士具約束力。
特別說明
(1) 本活動中若出現違反法律法規、平台規則及本次活動條款及細則的行為或以不正當手段參與(包括但不限於使用非實名制手機號碼、實施網路攻擊、作弊領取等),華泰金控有權要求邀請人返還已收取的邀請獎賞,並追究違規者的法律責任。
(2) 本活動所涉獎賞如有調整,華泰金控將有最終決定權,並以漲樂全球通活動頁面最新規則為準。活動解釋權在法律允許範圍內歸華泰金控解釋。
(3) 如有疑問,請聯繫線上客服,或致電推廣熱線: (852) 2121 4288, 星期一至五09:00-18:00(香港時間)。
(4) 活動參與者應自行負擔因參與活動領取獎品而產生的稅費(如有)。
(5) 因應不同產品的市場需要,每項產品都有不同的特性、風險及條款,投資者在進行各類產品買賣前(包括但不限於衍生工具產品)必須已經細閱及明白有關各類產品的條款之內容和細則,並同意及有能力承擔一切交易有關產品所帶來之風險及責任。一般而言,衍生工具產品的風險較高,並不適合所有投資者。如投資者對相關產品(包括但不限於衍生工具產品)有任何疑問,敬請立刻諮詢獨立專業意見。
(6)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 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對任何因本條款與細則引致或與其相關的糾紛具有司法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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